佛山市
申报2014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资金——工业设计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 组织申报2014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 资金(工业设计项目)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信局部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14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资金(工业设计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

  围绕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支持领域及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工业设计发展实际需要,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支持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工业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二、支持范围

  (一)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

  近两年参加“省长杯”、“市长杯”、“经信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设计作品,并与工业制造企业已签约拟产业化或已产业化的设计项目。项目应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及经济社会效益,推广应用效果明显。

  (二)工业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申报项目应具有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能力,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近两年曾在“省长杯”、“市长杯”、“经信杯”工业设计大赛系列活动中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影响力和辐射能力较强。

  三、申报条件

  (一)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

  1、在佛山市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项目已在本市范围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要与设计作品作者签订设计作品产业化合作协议。

  3、项目具备相关实施条件,有实施场地,有用户合同或销售合同协议、参赛证明文件等。

  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工业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1、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院校可与企业联合申报)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承担工业设计平台建设的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

  3、近两年在“省长杯”、“市长杯”、“经信杯”工业设计大赛系列活动中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过程及对佛山工业设计发展,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

  4、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有较好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

  12014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资金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近两年参加“省长杯”、“市长杯”、“经信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设计作品情况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项目设计人员情况介绍;项目预期目标、可行性分析及产品市场前景分析;项目对区域经济的带动、对劳动就业的带动等社会公共效益分析。

  3、其他需提供的文件 

  (1)项目资金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贷款合同董事会投资决议等)。

  (2)项目设计人员明细。

  (3)项目产品近3年实际销售收入情况(附件2)。

  (4)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购买软件设备清单及发票凭证(附件3)。

  (6)有关技术发明专利、品牌等证书。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2013年度上缴税收证明。 

  (9)项目承担单位与设计作品作者签订的设计作品产业化合作协议。

  (10)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11)其他需提供的文件。 

  (二)工业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12014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4)。

  2、项目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近两年项目单位在“省长杯”、“市长杯”、“经信杯”工业设计大赛系列活动中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服务情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平台运营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平台服务企业情况介绍;项目预期目标及可行性分析;项目对区域服务的范围带动、对劳动就业的带动等社会公共效益分析。

      3、其他需提供的文件 

  (1)项目资金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贷款合同董事会投资决议等)。

  (2)平台运营服务人员明细。

  (3)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4)近两年工业设计平台主要服务企业汇总表(附件5

  (5)购买软件设备清单(附件6)及发票凭证。

  (6)有关技术发明专利、品牌等证书。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2013年度上缴税收证明。 

  (9)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10)其他需提供的文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数量

  各区经科局、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各区组织项目数量: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不超过4个、工业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不超过1个。

  (二)项目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区经科局、财政局进行材料完整性审查盖章后将项目汇总行文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1010日。

  (三)评审方式

  本项目将委托第三方中介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分配评审,包括:书面评审、专家质询答辩、现场考察等环节。

  (四)其他要求

  1、申报的企业须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且项目执行地点必须在佛山市境内,近年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记录。

  2、申报的项目须在2013年未取得过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且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其他专项(如果某企业同时申报本年度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其他专项资金,将自动失去评审资格)。2011年以来获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类支持项目未验收的企业申报新项目不予受理。

  附件:1.2014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资金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申请表

        2.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近3年实际销售收入情况表

        3.工业设计产品产业化项目主要设备和软件清单汇总表

        4.2014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资金工业设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

        5.近两年工业设计平台主要服务企业汇总表

        6.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主要设备和软件清单汇总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4911

  (联系单位: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何永联、彭启生,电话:83995428;佛山市财政局刘邦键,电话:83282602

附件下载:附件1-6.rar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