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关于申报和推荐2017年广东省电商企业100强通知


各地市电商协会、相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广东省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粤商务电字〔2016〕1号)文件的精神;及时了解广东省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及趋势,提升我省电子商务产业的创新与应用,做好新形势下我省电商骨干企业发展的战略及政策研究,从而全面提升我省电子商务产业整体品牌影响力和全球竞争力。

      省电子商务协会决定联合广东省华南现代服务业研究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电商企业100强”的排序发布活动。详情通知如下:


一、排序原则
        将秉承“科学、专业、公正、广泛”的要求,坚持自愿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各行业协会的支持下,认真调查研究,发布排序结果。


二、申报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2.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电商100强的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应达到伍仟萬元人民币及以上方可申报。
        3.守法经营。近两年来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产品及其企业本身符合国家的产业、安全、卫生、环保以及有关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
        4.入选标准:企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将作为入选和排序的主要参考依据,同时以行业领先度、自主创新能力、区域代表性、企业成长性、幅射带动性等作为入榜参考指标。凡相关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不纳入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自主申报或单位推荐申报,填写《申报表》(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省电子商务协会。
        2.初评:评审办公室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依据审核情况和评选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候选名单。
  3.审定:由专家、新闻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排序条件、企业申报材料、评审办公室初审意见,对“2017年度广东省电商企业100强”企业排序榜单候选名单进行审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①申报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企业简介(600字以内);④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⑤案例材料(2000字以上,内容包括:管理创新、服创象图片3张(格式:JPG或JPEG)。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到评审办工作邮箱。
       2、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请申报企业于截止时间前将材料报送省电子商务协会,各地市企业由市电商协会统一报送省协会。申报表可登陆下载:http://www.gd-eca.org.cn



五、成果发布
  1.组委会于2017年12月向社会发布“2017年广东省电商企业100强”榜单,并在省级报纸上公示、宣传。
         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入选企业提交的优秀案例编著《广东省电商100强(案例)汇编》(2017年),供各企业经营决策参考,并送省及各地市政府电商主管部门。



六、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8号楼301
电话:0757-82786948/18923151180(黎小姐)
qq:189811060


附:广东省电子商务100强企业推荐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