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最高补助10万元!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开始啦

最高补助10万元!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开始啦

佛山市电子商务协会 2023-03-07 15:10 发表于广东

  最高补助10万元!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3〕2号)规定,为推动佛山市“农村电商”工程高质量发展,结合前期佛山市农村电商企业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开展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工作。

基础条件

01

有场地

可利用面积不少于 50 平方米。

02

有设备

具备农村电商运营网络条件,满足上网操作运行、现场展示功能,并能承载图文处理、网页开发等设计需求的设施。设备。

03

有网店

在淘宝、天猫、京东、微店等知名电商平台、电商行业和区域平台及直播平台,或自主创建的网站、小程序等开设经营1家以上网店并正常运营。

04

有团队

有稳定的运营团队,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近3个月有政策缴纳社保,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不计入专职人员)具备电脑操作、网店开设、文字书写等必备的基础技能,能承担基层示范站的线上线下全维度运营。

05

有业绩

2022年度农产品网络销售量达到 500 单(交易平台成交订单及发货、物流记录等)或网络销售金额(营业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

06

有服务

面向本地区劳动者,提供培训就业政策指引服务或提供就业岗位。

 

 

 

 

特别说明:

      除以上条件外,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在申报

时应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扶持政策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 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数据指标统计周期

认定条件所涉及的数据指标统计周期为2022年度。

认定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参加认定的单位需于2023年3月底前报送认定材料(佛山市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基本信息表及其佐证材料),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推荐站点情况组织实地考核认定工作,最终认定 60 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并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农产品参考范围

1、植物类农产品包括:植物类生鲜、植物类中药材、酒、茶、植物饮料、植物类加工食品、粮油调味等;
 
2、动物类农产品包括:动物类中药材、动物类生鲜、动物类加工、食品、牛奶乳品等;
3、农资类包括:肥料、农药、兽药、兽用器具、饲料、园林/农耕、其他农资等。
 

 

申报咨询

 

关于农村电商基础示范站材料及申报方面,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的,可联系协会秘书处咨询服务:

邱小姐:18988697650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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