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关于申报纳入2014年度我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
各有关外贸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

  为鼓励我省外贸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2014年省财政在我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中,划出部分用于支持我省外贸企业有偿使用知名外贸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付费项目开展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根据资金管理需要,现拟选择一批在外贸领域较有实力和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项目,纳入此资金管理办法当中。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申请条件

  申报纳入资金管理办法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地区的企业或机构;

  (二)在外贸行业内有知名度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在广东省内有稳定的服务队伍,能提供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

  (三)有独立运营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服务会员开拓国外市场为主要业务;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项目必须符合广东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外贸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需求;

  (二)有具体的、可量化的服务内容、功能和时限,以及切实可行的操作方式;

  有明确的收费标准(考虑到不同企业的需求情况,根据服务内容及数量的不同,允许各平台就申报项目制定不超过三个的收费标准);

  能对企业参与的情况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估。

  三、申报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及法人机构代码证(港澳地区企业和机构提供法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二)平台情况介绍(主要包括企业及平台简介,行业地位,会员企业及采购商规模,平台服务的主要内容、功能、效果等;平台总浏览量、境外浏览量、IP分地区分布情况等;在广东省内的机构组织架构,市场运作情况,服务团队情况等);

  (三)项目情况简介(主要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目的、预期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时限、实施方案、收费标准,以及绩效评估等);

  (四)帮助会员企业申请本专项扶持资金的工作计划,为本资金制定的配套宣传或优惠计划(若有); 

  (五)以代理制开展经营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需提供代理商名单,以及证明双方代理关系的书面文件;

  (六)负责申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申报主体(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八)其他与此次申报工作相关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根据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要求认真准备,并于5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我厅电子商务处(联系人及电话 成学洋 38819924)。

  特此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