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2019十大网络消费维权事件揭晓:电商平台纠纷频现

2019年,《电子商务法》的元年。由于该法出台,网络消费行业得到了一系列的规制,结束了野蛮生长的状态。

这一年,消费纠纷、平台责任、打击假货、版权责任等问题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同时,在这些老生常谈的话题上也不断暴露出新问题。

近日,本报发起了一轮网络投票调查,经过网友投票,平台售假、产品安全、个人隐私、版权保护等话题得到了参与人士的持续关注。其中,有22%人次关注网购平台售假问题,受关注度最高,16.5%人次关注安全问题,居其次。此外,还有版权问题以及个人隐私问题得到了极高的话题讨论度。

以下是本报盘点的去年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10个热点话题事件,以此记录过去一年发生的那让值得我们回忆与思考的事。

一、深圳码农从拼多多买到假iPhone,维权192天终获胜

亮点:通过社交平台发帖维权得到了极大的网络关注

基本案情:自2019年5月开始,深圳码农通过网上直播发帖,详细记录其在拼多多平台买到翻新iPhone手机后的全部维权过程,直至上海长宁区法院于12月1日一审判决认定拼多多所售iPhone为假货、商家必须履行承诺“假一赔十”。整个网络直播持续192天,吸引了网友极大的关注,社会反响强烈。

典型意义:原本并不复杂的售假案件,却耗费了消费者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借助互联网各大新闻平台的监督关注,该案对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示范性意义巨大,对于网络平台的净化以及良性经营也有着巨大的监督意义。

二、顺风车安全问题

亮点:企业在反思,社会在规制,顺风车是否更安全了

基本案情:2019年相继发生“郑州空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和“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滴滴出行及其旗下的顺风车业务因此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顺风车安全也引发舆论担忧与质疑,成为消费者关注与讨论的热点话题。

典型意义:恶性案件的发生,不法分子固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滴滴作为平台方存在重大过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平台方必须将消费者的安全放到首位。滴滴出行不能因为忙于追逐市场利润,就疏于对入驻司机的资质审核及服务质量的监管,更不能放弃平台方对于消费者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网约车作为全民性、高频次的消费产品给大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遭遇了安全质疑,舆论表示对于新生事物仍需包容审慎,期待网约车安全、服务升级,为消费者出行提供更多选择。

三、移动支付安全漏洞

亮点:移动支付大力普及的同时,安全问题应该时时重视

基本案情:2019年8月初,豆瓣网友“独钓寒江雪”将自己“睡一觉醒来钱全被转走”的经历放在网上,揭露新型高科技盗刷骗局,引起热议。此后,部分苹果手机用户遇到了Apple ID被盗号、资金遭盗用的情况。投诉者反映,其Apple ID突然被他人盗用,原本账户绑定的支付平台被多次扣款,资金遭到了盗用,最高损失达到了上万元。据悉,此次被盗刷的用户大多设置了免密支付,并且没有设定免密支付的频次和额度。

典型意义:盗刷事件折射出移动支付行业存在的重大安全漏洞。中消协表示,苹果公司应正视安全责任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对于提出损失要求赔偿的消费者,经营者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足够证据反驳,均应一视同仁进行足额赔偿。移动支付安全存在的严重隐患,仍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各大支付平台也必须明确自身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支付安全。

四、网络订机票收取高额退票费

亮点:机票退票收取高额退票费涉及霸王条款

基本案情:2019年,央视和多家媒体曝光了携程、途牛、马蜂窝和同程等多个旅游平台存在机票高额退改签的问题。尽管国内航空公司有明确的机票退改签规定,但很多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却并未照此收取退改签费用。根据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江苏省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30.7%的消费者遇到过提前很多天改签,但仍被收取高额改签费用的情况;23.5%的消费者有过退票费用比机票价格高的经历。其中最高的一例退票费,竟然是机票价格的3倍;特价机票基本不退不换,或者只退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典型意义:退改签费用是一种类似违约金性质的补偿费用。乘客临时退改签机票,可能会对航空公司造成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旅游平台提供机票退改签服务的同时,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合情合理,但其金额应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利用垄断的强势地位、信息的不对等,出台霸王条款,是对消费者平等权利的侵夺和伤害。

五、各种App陆续被曝出 贩卖个人信息

亮点:个人隐私保护还有多少工作要做

基本案情:2018年6月,圆通被曝10亿条快递个人信息被挂到外网上公开售卖;8月底,华住酒店被曝出集团数据泄露,事件涉及1.3亿个人信息与5亿开房数据……11月底,中消协发布《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报告显示,在测评的10类100款App中,91款App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近半数App的隐私条款内容不达标。

典型意义:过度收集行为已经侵犯了用户的隐私,信息泄露更是给用户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而相关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责任主体违法成本过低,要真正保护好“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强化监管,给互联网企业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戴上“紧箍咒”。

六、李某与拼多多 其他合同纠纷案

亮点:平台“假一罚十”交易规则的效力认定

基本案情:拼多多与商家在平台协议中约定“假一罚十”规则,拼多多委托案外人购买商家商品后,鉴定该商品为假冒商品,据此认定原告销售假货,并依据平台协议冻结了原告的账户资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交易规则有效。

典型意义:法院认定“假一罚十”规则有效,有利于引导各地法院改善对于平台协议与交易规则的态度,鼓励平台进行自我规制和自我管理。但同时,为保护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也需对平台自治进行审慎必要的监管。

七、常某某与许某、第三人 马某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亮点:全国首例定性“暗刷流量”合同效力的案件

基本案情:原告常某某与被告许某订立网络暗刷服务合同,由原告向被告提供暗刷服务来增加某款游戏的访问量,以提高其游戏用户的排名。因被告未支付服务费,原告起诉。

典型意义:本案作为全国首例定性“暗刷流量”合同效力的案件,其裁判结果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暗刷流量”现象的广泛关注,让公众知晓互联网领域技术应用的法律边界,以及合法获取利益和实施不法行为的边界,对治理互联网领域内的乱象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八、吴某与唯品会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亮点:认定平台对滥用权力的用户停止服务发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基本案情:唯品会超级VIP会员吴某,因84.54%的高退货率,被唯品会依据用户协议冻结账户,吴某不服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虽享有退货权,但若退货行为长期超过消费者普遍的退货率,则该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权利滥用。

典型意义:本案中,法院的裁判规则对消费者滥用权利作出消极评价,肯定了电商平台自治对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作用,为日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效参考和指导。同时,有利于引导消费者合理行使权利,发挥平台自治对营造良好网络秩序的重要作用,从而推动电子商务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九、出行平台大数据“杀熟”

亮点:熟客就应该卖个高价吗

基本案情:2019年3月,“大数据杀熟”起因于一名网友的亲身经历,他表示其长期在某网站预订酒店房间,可实际使用朋友账号查询就会发现同一房间更便宜。事件在网上发酵之后,许多人都纷纷晒出类似经历——一些知名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打车、在线票务、酒店预订等服务,均存在大数据杀熟问题。据相关媒体对2008名受访者进行的相关调查显示,51.3%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63.4%的受访者认为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普遍。

典型意义:这种销售方式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隐私权等正当权益,也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公平诚信的原则。目前,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商业资本,利用得当可以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大数据杀熟为例,大数据的加工与使用需要相关机构、法律法规、技术伦理等多方面的约束与监管。

十、视觉中国版权问题

亮点:涉及公共利益的图片版权归属

基本案情:2019年4月10日晚,人类历史上第一张黑洞照片正式对外公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之后,网友发现黑洞照片悄然出现在了视觉中国的官网上,并印上了其logo,而且注明“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视觉中国这一做法立即遭到质疑。有媒体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就是否给予视觉中国授权进行求证,对方却称完全不知情:“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与我们联系。”一时间舆论哗然,围绕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问题迅速发酵。

典型意义:视觉中国作为中国最大的图片版权商之一,每年因此收取大量的版权费用。面对大量图片著作权归属并不清晰的情况下进行一系列的“碰瓷式”维权是否妥当,值得学界实务界反思,此类问题亟待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