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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无理由退货”生效3个月 消费者仍受挫(3)
“七日无理由退货”怎么理解?

关于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新《消法》给出了明确表达,但由于“不宜退货”缺少判断标准,电商的理解并不一样。

“考虑到安全卫生等因素,天猫平台将食品、药品、贴身衣物列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的商品。”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俞思瑛说,对一些具有投资、收藏价值的商品,或短期内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由于退换货后对商品真伪鉴别难度较大,商品价格波动对卖家影响较大,平台暂时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

广州唯品会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贾立冰坦言:“七日无理由退货新规也给我们带来一些困扰,比如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七日内要求无理由退货,但却将从唯品会购买的真品调包为仿真品,这样的恶意退货让商家损失也不少。”

“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立法初衷不是鼓励消费者网购退货,而是要为消费者营造更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经营者设立限退商品必须说明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理由,不得随意扩大限退商品范围。”杨红灿认为,这一制度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反悔权”,在远程购物时,消费者不满意就可以退货,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有质量问题商品退货。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认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应该以商品性质为主要标准,并经过公示,取得消费者认可,而不是以会对销售带来多大影响为标准。

除了适用范围的争议,对商品“完好”标准,商家和消费者意见也不统一。比如,商品的包装拆除损毁,衣帽的吊牌剪掉了,能否适用于无理由退货?